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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发布日期:2019-10-17    来源:      作者:     摄影:      编辑:mksxy      审核:      发布:      点击:

10月16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党委在院会议室召开“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会,会议由院党委副书记刘为国主持,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体教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阜阳市扶贫“刷白墙”事件和长江安徽段生态环境“23+N”问题两个典型事例,随后集中观看了大型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

最后,刘为国要求全院教师,特别是党员干部,要深入检视自身工作中可能滋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风险,要坚持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增强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

(供稿: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编辑:袁梦成/审核:朱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