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池州学院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规定,受校党委组织部书面委托,审计处成立审计组,对方曙东等6位同志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名单详见附件)。
审计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职权和程序开展审计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自律、保守秘密。
请被审计领导干部和原任职单位按时提供真实完整资料,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审计组工作地点:行政北二楼审计处会议室
审计处联系电话:0566-2748975
审计处电子邮箱:1258246942@qq.con
附件:本次审计对象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原任职单位 |
原任职职务 |
本次审计期间 |
1 |
黄海生 |
教务处 |
处长 |
2015.7-2021.8 |
2 |
陈建兵 |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
副院长(主持工作) |
2019.9-2021.8 |
3 |
方曙东 |
科研处 |
处长 |
2019.9-2021.3 |
4 |
朱勇 |
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
处长 |
2019.9-2021.3 |
5 |
赵农 |
人事处 |
处长 |
2019.9-2021.3 |
6 |
胡程 |
办公室 |
副主任(主持工作) |
2019.9-2021.3 |
审计处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