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金博宝188开展2019年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年度审计全覆盖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秘〔2020〕9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部门预算执行、严格财务管理、强化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现对2019年度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实施审计,制定本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一、审计范围与审计方式
审计范围是2019年度学校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方式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校进行审计。
二、审计重点与审计内容
(一)政府会计制度实施情况。重点审查是否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要求做好新旧制度链接工作,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新旧制度链接总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余额明细表,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编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审查是否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确转换;重点审查是否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是否实行平行记账,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
(二)经济决策。重点审查“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到位情况,重点审查重大(经济)决策、重大(投融资)项目安排以及大额资金使用,有没有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征求意见、进行科学论证,是否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有没有落实“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三)预算收入。重点审查各项收入是否全部入账并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统一使用,有无隐瞒、转移收入的问题;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含合作办学教育收费)、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等非税收入,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有无隐瞒、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坐支、私分非税收入或存入其他账户,以及违规设立非税收入过渡户等问题。审查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将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设立“小金库”情况。审查预算收入的预算与决算的差异及原因分析。
(四)票据使用。重点审查违反票据管理规定、用财政票据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往来结算票据使用不规范、转让、出借、代开、非法买卖、擅自销毁、涂改财政票据、使用非法票据或者不按规定开具财政票据、使用过期的财政票据、相互串用各种财政票据、财政票据替代税务发票等问题。
(五)预算支出。重点审查是否按预算和规定的用途、标准使用经费,有无突破预算、挪用经费、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挥霍浪费等问题;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违规在专项资金中开支工资福利、津贴补贴,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和核算,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有无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问题;有无违反规定超规格、超标准接待问题;有无借会议、培训、展览、学习、调研、考察等名义组织会餐、安排宴请、公款旅游以及在会议费、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培训无关的支出等问题。
(六)往来资金。重点审查各种暂存、暂付、代收、代扣、代缴等款项核对、清算、解缴、清理不及时,跨年度结算或长期挂账,个人借用公款用于从事经营、非公支出,违规将各项收支在往来科目中核算等问题。
(七)科研经费。重点审查科研经费管理不到位问题,重点审查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形同虚设、科研经费管理责任不落实和内控制度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科研经费监督体系、科研经费使用审批流于形式、科研经费审核把关不严(虚假套取资金、报销个人和家庭费用、虚构经济业务、使用不合规发票报销等)、科研项目不按期结题或结题不结账、科研项目合作和科研成果管理不规范,以及使用科研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和形成的无形资产或副产品收入不入账等问题。
(八)基本建设和政府采购。重点审查基本建设内控不严格、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审查基建决策程序不规范、基建项目违规超概算、基建项目(辅材)未按规定招投标、基建程序控制不严格、超进度超合同规定支付款项等问题;厘清项目建设全过程中由于工程变更增加投资的环节和程序,深入查找造成基建项目“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原因。未严格执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严格、违反政府采购程序“暗箱”操作,以及无预算、超预算采购等问题。
(九)内部收入分配制度。重点审查各种工资津补贴及工资外的补贴、奖金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批准的办法和标准执行。是否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主要形式包括:1)津贴补贴政策外自行设立发放的各类津贴补贴项目;2)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或报销属于个人支出的费用;3)违反规定使用专项经费发放的津贴补贴;4)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货币资金、有价证券或者其他实物;5)私设“小金库”发放的津贴补贴。
(十)资产管理(含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绩效情况)。重点审查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缺失、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有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配置资产,资产配置与履行职责不适应,以及资产重复配置、资产配置中存在奢侈浪费等问题;资产管理使用制度不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不落实,资产账实不符,擅自变更资产性质,违规设置账外资产等问题;资产出租未履行报批程序、未按照规范要求实行公开招租、未依法依规签订租赁合同等问题;资产处置范围、审批程序、处置方式、收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规问题,以及擅自处置资产、转移收入、私分资产等行为。
(十一)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重点审查以前年度预算执行与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特别是重大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审查每项问题是否制定整改措施,对于未整改到位的情况要说明原因,并制定下一步整改方案,保障每一个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审计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本次审计工作从 2020年 4月 1日开始,至 12月20日结束,具体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审计准备阶段(4月 1日至5月31日)
拟定池州学院2019年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审计招标公告提交国有资产管理处进行采购,确定审计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
(二)审计分析阶段(6月 1日至 7月 10日)
1.召开审计进场会议,对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细化,落实成员单位责任人和联系人;
2.审查预算收支执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资产管理等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并进行评价;
3.针对第一步审查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到相关单位进一步询证,取得相关审计证据。
(三)总结报告阶段(7月11日至 9月 30日)
1.审计单位对审查分析阶段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析、总结,形成审计报告初稿,并将审计报告初稿交学校征求意见;
2.形成审计结论、作出审计决定、提出审计建议,提交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完成审计报告。
3.按时向省教育厅报送审计报告和审计发现问题清单。
(四)督促整改阶段(10月 1日至 11月 20日)
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间题对整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整改部门(单位)、明确整改措施,建立整改清单“销号”制度。
(五)审计终结阶段(11月 21日至 12月20日)
1.在各相关部门(单位)形成的整改报告基础上,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分析、总结,形成学校审计整改报告,经校领导审批后报省教育厅;
2.对审计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
四、审计工作纪律要求
(一)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切实遵守《审计纪律八项规定》,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质量意识,按照“严、细、深、实、快”的要求和本方案的时间安排如期完成审计工作任务,提交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建议可行的审计报告。
(二)各相关单位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及时准确为审计人员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推诿扯皮。相关部门(单位)要将整改任务落实到人,同时要建立联合整改工作机制,根据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