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商业门面房租赁合同将于2014年8月31日到期,根据《安徽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资[2013]501号)、《安徽省财政厅金博宝188池州学院和黄山学院出租房产的批复》(财资函[2014]255号)等有关规定,学校经研究决定,对该房屋新一轮租赁向社会公开竞租,并定于2014年8月26日上午10:30在池州学院行政北楼二楼会议室举行竞租会,现将竞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租标的:
池州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一层16间商用门面房(总面积916㎡)整体租赁。要求承租人从事商业零售、打字复印等为学生提供学习、生活服务方面的经营,不得从事酒店、饭店经营,不得从事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如歌厅、网吧、麻将室、游戏室等)和不利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行业。租赁期限三年,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交房日超过2014年9月1日的,租期从实际交房日起算)。房屋现有的装潢、经营设施为原承租人设置,不作为交房条件。三年租金竞租起价240万元,公开竞价。
二、参与竞租者条件:
参与竞租者为企业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2、具备超市或商贸公司经营经历1年以上;3、具有为高校提供同类服务经历且业绩良好(要求提供合同原件)。
三、展示、咨询、报名:
竞租人报名时应携带单位简介(不超过200字,应包含主要的经营业绩)、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及有关资信证明(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报名者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均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池州学院财务处交纳竞租保证金肆拾捌万元。保证金交至下列账户:
户名:池州学院;开户行:建行池州秋浦支行;账号:34001765108059000011
四、其他
1、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对竞租标的享有优先权,即有权优先租赁房屋。
2、本次竞租的规则和租赁合同内容等见附件,在报名时领取。
3、竞租人必须在招租日上午10:20前进场签到,否则作弃权处理。
二○一四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