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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博宝1882016年暑假学生留校住宿管理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6-06-24    来源:      作者:     摄影:      编辑:      审核:      发布: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今年暑假即将开始,为规范有序做好金博宝188:2016年暑假期间留校学生住宿及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申请暑期留校住宿:

1、有关部门、二级学院因工作需要留校的学生或代表学校参加各类竞赛活动需集训的学生;

2、参加勤工俭学的经济困难学生(须是今年困难生库学生,并附用人单位证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3、参加2016年暑期社会实践学生;

4、参加2017年考研学生。

二、申请程序

1.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池州学院暑假学生留校申请表》(附一表,可在学校网站下载),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申请。

2.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审核学生填写的《池州学院暑假学生留校申请表》相关内容,如申请理由、联系方式、住宿时间等。完成审核后,应对学生本人进行暑假留校住宿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签署意见后再由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同志签批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于201662971期间分别报学生处、保卫处和总务后勤管理处审批。学生个人《池州学院暑假学生留校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审批后,交二级学院汇总(见附二表)后集中交物业管理科(学生公寓)张小红,联系电话:2746156

3. 参加各类集体活动的学生也可由留用部门直接统一申请,汇总学生信息后交总务后勤管理处,同时分别报学生处、保卫处备案。

42016届毕业生一律不安排留校。

三、日常管理

1.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宿舍区内要服从物业管理科(学生公寓)的管理,留宿学生须凭“一卡通”进出公寓。

2.学生留校住宿期间要特别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贵重物品(如电脑)要妥善安放,自行负责保管。

3.留校住宿学生实行登记制度。如中途需一段时间离校,应同时向所在二级学院和物业管理科(学生公寓)书面报告,写明外出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

4.暑假期间须在2200前返回寝室,自觉做到在2300前熄灯就寝。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客、异性。

5.暑期继续执行寝室控电制度,寝室用电需由学生自行充值取电。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热得快等违章电器,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存放危险物品。

6.凡离开宿舍都必须切断所有电源,并关(锁)好门窗,以确保安全。

7.暑假期间学生公寓由物业管理科(学生公寓)统一集中安排。进出学生公寓的学生必须出示《学生证》接受值班人员的检查。学生切勿提早返校住宿,如确需提前回校的,必须有二级学院的相关手续,否则,物业管理科(学生公寓)不予办理住宿手续。

8.留校住宿期间一旦发现不能遵守暑假期间日常管理规定以及有其他违纪现象的,立即取消暑期在校住宿资格,并依据学校有关管理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

9.为加强公共教室用电管理,确保安全用电,暑期对博识南楼教室进行开放,其它楼宇教室实行限制用电。

10.凡有学生留校的二级学院,要安排专人做好登记工作并切实加强对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定期到留校学生所在公寓进行检查,共同做好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的处理。

附一:池州学院暑假学生留校住宿申请表

附二:2016年暑期留校学生汇总表

总务后勤管理处    学生工作处    保卫处

2016624         

池州学院暑假学生留校申请表.doc 

 2016年暑期留校学生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