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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博宝188开展池州学院201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18    来源:      作者:     摄影:      编辑:      审核:      发布:      点击:

各院、各部门:

我院 201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现已启动,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统计范围

本次统计仅限于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科研成果(包括已排版定稿并确定在2015年期刊上发表的成果也在内),凡署名有“池州学院”作者单位,我院科研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完成的论文、著作、获奖(鉴定)成果、授权专利均为统计之列。未署名“池州学院”为作者单位的不在统计之列。

二、统计内容

1、论文(包括会议论和刊物论文)统计

内容包括论文类别(理工类或人文类)、题目、作者、期刊名称、发表年月、发表刊物。同一成果只能有一个申报人,不得重复统计。

2、论著统计

同一部著作只统计一次,由主要责任人统计。统计内容包括著作名称、作者及名次、著作类型、出版单位、出版时间、撰写字数、书号。

3、获奖(鉴定)成果统计

以池州学院为成果完成单位,获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国务院相关部委科研成果奖、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产学研合作奖等)和市、厅级科研成果奖(安徽省高校科学技术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产学研合作奖及科技创新奖等)的项目。

4、专利成果统计

以池州学院作为专利权人,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授权的专利。

三、统计工作安排

1、教师需填写2015年度池州学院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并将电子版提交给所在院部;

2、各院部需将本部门所有教师的科研成果统计表汇总,并将汇总表电子版于2016年元月6日之前发送至qhzhang@czu.edu.cn或通过QQ(34467008)传送,注意本次统计工作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联系人:张秋华           联系电话:0566-2748931

 

附件:池州学院201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池州学院2015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xls

 

科 技 处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