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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体同学的一封公开信

发布日期:2014-12-05    来源:      作者:     摄影:      编辑:      审核:      发布:      点击:

为严厉打击传销行为,努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积极争创无传销校园,避免误入传销歧途,请全体同学行动起来,坚决同传销行为作斗争。

一、认清传销本质,绝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

传销活动是以传销某种商品为掩护,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诱人参与为生存基础,以聚敛钱财为目的的违法犯罪活动。具体传销行为有:一是以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的传销行为(即“拉人头”);二是以发展的下线的推销业绩为依据计提报酬的传销行为(即“团队计酬”);三是骗取入门费的传销行为。近年来,传销活动不断改头换面,变换伎俩,但终究掩盖不了违法的本质。传销活动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一是传销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金融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破坏;二是传销活动侵害的对象多是弱势群体,绝大多数参加传销者血本无归,有的甚至生活无着落;三是引发违法或犯罪行为,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四是容易导致夫妻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五是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对参加人员实施精神控制,引诱、逼迫参加者不择手段大肆从事欺诈活动。传销害国、害民、害己,全体同学要擦亮双眼,认清传销的本质和危害,绝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

二、遵守法律法规,做诚实守信、勤劳智慧的公民

组织策划传销者违法,参与传销,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同样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拉人头”、诱人参与,是传销活动的生存基础。传销组织者、策划者总是利用人们急于致富的心理,编造暴富神话,诱使人们参与,而人们的参与客观上助长、推动了传销的蔓延。只要斩断了传销的“人头链”,就根除了传销的土壤。全体同学要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崇尚科学,勤劳致富,不听信一夜暴富的谎言,做诚实守信、勤劳智慧的公民。

三、坚决打击传销,共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禁止传销条例》是打击传销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传销行为终究要受到法律制裁。只要人人提高防范意识和抵制能力,就会形成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只要人人行动起来与之斗争,就会形成打击传销的强大合力。

为了社会的稳定、和谐,请大家行动起来,远离传销、拒绝传销、举报传销!一旦发现传销线索,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和公安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区市场监管局“12315”,区公安分局“110”)。

保卫处 学生处

2014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