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池州学院学籍学历管理暂行办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经研究,拟对胡珍珍等二位同学(见下表)作退学处理。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专业 |
原因 |
1 |
110905121 |
胡珍珍 |
女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
2 |
110905111 |
张德威 |
男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以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
以上二位学生对学校做出的退学处理如有异议,请在元月十一日前向池州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池州学院
二〇一四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