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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博宝188安装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标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8    来源:      作者:     摄影:      编辑:bwc      审核:      发布:      点击: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池州学院电动自行车校园“通行标识”(补发)安装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及时传达到相关师生员工,以保障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一、安装对象

2024年9月6日前各单位报送的《池州学院校园电动自行车补发“通行标识”统计表》中,符合以下条件的师生员工:

1.人员对象:教职工及其家属;2021级、2022级、2023级学生;学校第三方外包单位员工。

2.车辆条件:已取得国家管理部门发放的电动车正式号牌、于2024年9月2日之前购买、车况良好且不得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二、安装地点

学生电动车:公共教学楼北楼东侧

教职工、第三方服务人员电动车:办公楼西侧停车场

三、安装时间

(一)学生电动车安装

二级学院

日期

时间段

外国语学院

92930

29日:1200-170030日:900-1700

体育学院

92930

29日:1200-170030日:900-1700

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

108

830-1730

地理与规划学院

109

830-1730

材料与环境工程学院

1010

830-1730

文学与传媒学院

1011

830-1730

商学院(法学院)

1012

830-1730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1013

830-1730

艺术与教育学院

1014

830-1730

机电工程学院(半导体学院)

1015

830-1730

(二)教职工、第三方服务人员电动车安装

10月16-17日9:00—17:00办公楼西侧停车场

四、安装流程

1.车主请在指定时间段携带身份证,骑行电动车至指定地点,现场排队等待安装。

2.工作人员核验车主身份,现场登记“通行标识”号码,车主将领到的电动车“通行标识”交付安装人员。

3.安装人员安装完毕,车主按照指定路线立即驶离。

五、其他事项

1.因电动车补发安装数量较大,为保证安装进度,请车主听从指挥,搁置争议。如存在问题,车主应将问题信息报告给所在部门或二级学院,相关单位汇总后请于10月16-17日将纸质盖章报送给保卫处治安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594855747@qq.com邮箱,保卫处经研判后集中处理回复。

2.全体师生应按照指定时间及时安装电动车通行证,本次安装结束后将不再办理。

3.禁止无校园通行标识证的电动自行车(含电动三、四轮车、电动摩托车等)在校园内骑行、停放,一经发现,学校将强制清理出校。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