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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考核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29    来源:      作者:     摄影:      编辑:ymc5513      审核:      发布:      点击: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池州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现将2021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考核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拟聘人数调整

为确保进人质量,对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调整后的招聘岗位及拟聘人数如下:

招聘部门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拟聘人数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学 科/专 业

学历  

学位

年 龄

其他

学生处

专职辅导员

9000069

3

马克思主义理论

研究生

硕士

30周岁以下

驻女生宿舍辅导员,限女性。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根据《池州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中报名条件,学校逐人查验核实应聘人员应聘材料,认真开展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详见《池州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附件1)。

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逐一通知。

三、领取准考证

(一)参加人员

本公告中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附件1)。

(二)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21年7月9日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学校办公楼北二楼会议室。

(三)提供材料

应聘人员须凭应聘材料(核验原件)、复印件1份领取准考证:

1.池州学院应聘专职辅导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原件,若超过1页,每页均须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199111日后出生)。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国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或《按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承诺书》(原件,承诺于20211231日前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同意报考函》(原件,所在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在职人员提供

5.《中共党员证明》(原件,党员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出具)。

6.《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原件,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副班长、班级委员,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学生校长助理,校学生社团负责人,所在学校主管职能部门或院系党组织加盖公章,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一学年以上学生干部);

或《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所在学校学工部门出具,满一学年以上,不含担任继续教育学生辅导员工作经历和研究生阶段担任的辅导员工作经历)。

7.疫情防控承诺书(原件,附件2)。

领取准考准须由应聘者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凡提供材料不全或与应聘报名材料不符者,不颁发准考证,不予参加统一考核;逾期未领取准考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现场确认及考核期间,应聘人员在学校南大门东入口出示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安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且无相关症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校园。

具有特殊情况的应聘人员,须携带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方可进入校园(附件3)。

2.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或不适宜参加统一考核的应聘人员,不颁发准考证,不予参加统一考核;

考核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出示安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校园。

(一)笔试

时间:2021年7月10日上午8:30-10:30。

地点:详情见准考证。

笔试为辅导员岗位综合测试,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法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政策理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实务等。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2021年7月10日中午13:00前,在池州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二)面试

时间:2021年7月10日下午14:30开始。

地点:详情见准考证。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的综合能力,满分100分。

面试考核成立面试考官组。每组考官一般为7人,其中校外考官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面试成绩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成绩合成

最终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为确保进人质量,统一考核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实际参加考核应聘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时,最终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含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考官成绩总分(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序;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最终成绩及考察、体检、心理素质测试等工作安排于2021年7月10日,在池州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其他工作

考察、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公示、签约聘用等其他工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池州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2.疫情防控承诺书

3.领取准考准及考核期间应聘人员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情况




池州学院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