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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岗位资格审查情况、现场确认及考核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      作者:     摄影:      编辑:ymc5513      审核:      发布:      点击: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池州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硕士岗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因部分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未达到3:1,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本次确定可开考的招聘岗位2个(拟聘人数3人),详情见附件1。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根据《池州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招聘条件,学校对应聘人员应聘材料逐一核验,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经过初审和复审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共15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或已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单独通知,资格审查情况也不再公告。

、现场确认

(一)参加人员

本公告中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附件2)

(二)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21年5月8日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学校办公楼北二楼会议室。

(三)提供材料

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部分原件核验后返还)、各类材料复印件2份:

1.《池州学院应聘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原件,若超过1页,每页均须签名)。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国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或《按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承诺书》(承诺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所在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函》(在职人员须提供,原件)。

5.《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原件)。

6.论文刊登杂志的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及本人所撰论文全文(复印件)以及其他应聘所需的支撑材料。

应聘人员的以上个人材料须客观真实,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一致,并于确认现场签字承诺确认。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现场确认须由应聘者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凡提供材料不全或与应聘报名材料不符者,取消考试资格;逾期不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现场确认及考核期间,应聘人员在学校南大门东入口出示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安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且无相关症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校园。

具有特殊情况的应聘人员,须携带7天内(5月2日以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方可进入校园(附件4)。

2.符合疫情防控要求,通过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考核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出示安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校园。

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时间:2021年5月9日上午8:30-10:30。

地点:校内(详情见准考证)。

根据调整后的各岗位拟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2021年5月9日13:30前,在池州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二)面试

时间:2021年5月9日下午2:00开始。

地点:校内(详情见准考证)。

方式: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专业技术岗面试采取试讲进行;艺术与教育学院专业技术岗面试采取试讲和实践操作相结合进行。

面试考核顺序现场抽取,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三)成绩合成

最终成绩合成方式为笔试50%,面试50%;若面试采取试讲和实践操作相结合方式,则试讲35%,实践操作15%。

根据调整后的各岗位拟聘人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不含面试低于70分的应聘人员),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考官成绩总分(不去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序;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最终成绩及考察、体检、心理素质测试等工作安排,在池州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其他工作

考察、体检、心理素质测试、公示、签约聘用等其他工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池州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研究生岗位调整情况及开考岗位考核内容范围一览表

2.池州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研究生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3.疫情防控诚信承诺书

4.现场确认及考核期间应聘人员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情况

池州学院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