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报修热线:2745008

公告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信息 > 正文

通 告

发布日期:2020-03-19    来源:      作者:     摄影:      编辑:ldq4736      审核:      发布:      点击:

各公有住房住户:

为规范公有住房管理,消除周边安全隐患,校公有住房住户如存在出租出借等违规现象,请于2020年5月1日前与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房产管理科联系办理退还手续。否则,一经查实,将根据院字(2011)79号《池州学院公有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凡将住房转让或租借他人居住者,作私自占房处理,学院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及校字(2019)34号《池州学院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第十六条“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之规定,学校给予相应处理。

同时,根据学校要求,为充分利用现有房源,对校公有住房住户空置的房源,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做好退还手续。

特此通告

联系人:陈老师

举报电话:0566-2746188

池州学院

2020年3月19日